市内烧树叶最高罚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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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6:2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30日讯(记者 黄强)今天,《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对于在市区内焚烧树叶和垃圾,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 市内烧树叶:最高罚2千元
【背景】目前,我市部分单位和个人时常在市区内焚烧树叶、垃圾,此举不仅对空气污染很大,对市民健康也极为不利。 【草案】对于在市区内焚烧树叶和垃圾,或者将其扫入下水道的,个人将被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单位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破坏垃圾箱:最高罚3万元 【背景】我市存在环卫设施定点难、数量少、标准低、布局不合理以及不按规划建设等问题。 【草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一旦违反该规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