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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违规最高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1 南海网-海南日报

  

三轮车违规最高罚1000元

  三轮车违规最高罚1000元。 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本报海口11月30日讯 (记者谢向荣)《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明天开始实施了。

  为加强对三轮车的管理,依法行政,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从明天起联合海口市交巡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整治“三车”行动。

  据悉,除政府公告批准的海甸岛和青年路的特定路段和区域,以及被批准的人力三轮车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营运外,海口4个区共134条道路将作为此次整治的重点,确保道路上没有违法违规入市行驶的“三车”。其中,秀英区重点整治海秀西路、丘海大道、秀英大道、秀华路等13条道路,龙华区重点整治海秀中路、南沙路、南海大道、龙昆南路(西侧)等69条道路,琼山区重点整治凤翔路等20条道路,美兰区重点整治海秀东路、海府路(西段)、五指山路等32条道路。

  此次整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分别成立专项整治组,对本区查处“三车”整治工作负总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的违章入市行驶的“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手推板车”依法进行查处。

  而根据《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在限行范围内违反规定时段驾驶人力三轮车运送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在特定的营运区域(路段)内驾驶无统一编号人力三轮车的;在特定的营运区域(路段)外驾驶人力三轮车的;从事营运的,在限行范围内驾驶三轮摩托车及从事营运的等都将给予100元到1000元的处罚。而人力三轮车专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营运车辆予以规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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