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引进知识产权最高奖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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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27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1日讯 (记者 黄智敏) 昨日上午,厦门市科技局副局长孔曙光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将对企业引进技术、购买知识产权增加扶持力度,今后,对于企业引进知识产权,最高可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助。 孔曙光介绍,今年厦门财政用于科技三项经费的扶持资金达到了2.1亿元。为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城市,从今年起,厦门将鼓励创造、引进和保护知识产权。鼓励企业购买有利
另外,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加大对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资助力度,最高可以给予每件专利7万元的资助。 除此之外,厦门还积极鼓励企业建设公共技术平台。鼓励企业创造条件,争取设立公共技术平台。经认定 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属于市级的,给予50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国家级的,给予补足30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经认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由厦门市政府给予每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补助经费5万元,由其个人自行支配使用。经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30万元的经费资助;国家级的,给予补足200万元经费资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