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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8300余万建行一主任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3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建行江西省横峰县分理处原主任胡永春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和指使他人挪用公款8300余万元为自己或他人牟利。横峰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胡永春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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