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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处占压物下月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06 长江商报

  输油气管道减负除险市政府制定整改期限

  本报讯(记者 蔡梨生 通讯员 秦千桥)途经武汉市、总长264公里的3条输油气管道,有22处遭占压,运行安全随时受到威胁。该市还存在2家非法炼油厂。昨日,武汉市政府拿出整改取缔期限:12月30日之前,实现输油气管道“零占压物”、坚决取缔2家非法炼油厂。

  先动员业主自行拆除

  据悉,目前,武汉市市民使用的管道煤气也就依靠3条输油气管道。根据湖北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报,该市3条输油气管道周边尚有22处占压物,被整顿小组确定为挂牌督办整治占压点。该市江夏区、蔡甸区以及东西湖区,被确定为挂牌督办整治占压点重点地区。

  另外,位于该市蔡甸区的两家非法炼油厂也被“挂牌整治”。

  根据昨日召开的专项会议要求,对于22处占压物,将先动员业主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将于12月30日之前强行取缔。

  对于两家非法炼油厂也必须在下月30日前取缔,而且要确保关闭的非法炼油厂点不再死灰复燃。

  据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泽顺介绍,途经武汉市辖区的输油气管道分别为忠武线、淮武线以及仪长线,穿越武汉市洪山区、青山区、江夏区、蔡甸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区。

  蔡甸区两炼油点将被取缔

  在武汉市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文件中,记者注意到,22处占压物,蔡甸区正好占了一半,为11处。另外,黄陂区有6处。

  占压物分别为猪圈、电线杆、树木、厕所、厨房以及建围墙、修路。12处被占压在管线之上,最远的为45米。

  另外,被挂牌督办整治的两个涉油点分别为蔡甸区辖区内的双本雄炼油点、残疾化工厂。

  油气管道两侧5米内禁止取土

  据有关人士介绍,根据1989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输油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取土、挖塘、修渠采石、盖房、修建其他建筑物等。

  禁止在输油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爆破、开山和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禁止在输油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至500米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等。

  11月1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在专题会议上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必须实现天然气管道“零占压”,有关地方必须在12月30日以前,将天然气管道上的非法占压物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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