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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 集体合同5万职工受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35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麦涛 实习生 王晨光 记者 田畅)日前,海城市牌楼镇南铁村联合工会代表村内在企业打工的200多名职工,就他们关心的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等问题与8家企业进行了平等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定了集体合同。这标志着海城市总工会针对小型零散用工企业为重点,签定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的全面铺开。

  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及产业部门、雇主及雇主团体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协商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可以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海城市80人以上的企业中,已有218家签订了集体合同,约5万名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得到了维护。但海城还有许多较小规模的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人员较少、流动性大,加之企业工会力量薄弱,所以职工尚未与企业签定集体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为了维护这些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日前,海城市总工会决定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制度,依法协调和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本次制定的合同文本中除了职工关心的工资收入,还将劳动安全等内容纳入其中。

  目前,海城各镇(区)工会正在抓紧指导基层加大集体协商力度,着力提高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履约率。预计年底前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将达到95%,惠及职工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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