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院判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38 天津日报

  据新华社南昌11月30日电(记者李美娟)因丈夫在医院被注射“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死亡,李金菊将上饶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上饶市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李金菊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

  今年4月27日中午,李金菊的丈夫黄老四因感冒发热入住上饶市人民医院治疗。黄老
四入院时神志清楚,口齿清晰,血压正常,但有发热、皮肤发黄等症状。医院经检查,为黄老四注射由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当日18时30分,黄老四即产生药物反应,持续两个小时后出现重度昏迷。从黄老四出现药物反应起,医院即进行了专家会诊并实施抢救。至第二天1时许,黄老四终因肾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