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参观点逐步免费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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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50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1日讯 (记者 林芹) 今日起,《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正式实施。那些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不含城市动物园)、纪念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人文景观,将逐步实施免费开放。而因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而未实施免费开放的情况下,其门票价格则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 根据新规,游览参观点内确需要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必须单独设置门票
为方便当地居民日常休闲、锻炼。游览参观点可以设置月(季、年度)门票,月(季、年)度门票应体现价格优惠。游览参观点内举办的各类临时展览原则上免费。对确有较高的观赏价值且投资较大的游览参观点,可以按价格管理权限申报,制定临时展览的门票价格。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制定具体价格,出台和执行时间应避开重要节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并应当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