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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报名条件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28 河北日报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仝静海)今日,我省公布了参加2007年高考的报名条件,考生应是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会考成绩要求;身体健康。

  对口招生报名应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学前教育类只招收职业高中学前教育类专
业或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只限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矿业大学等院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都不得报考。

  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直接到报考院校报名并参加院校组织的测试。拟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统考报名手续。

  报考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和只报考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可按学校招生简章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名。拟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统考报名手续。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籍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办报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在居住地市级招生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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