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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女性吹口哨列入“性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华商报》报道,11月29日,提请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将“性骚扰”的涵义写进了地方法规。由于目前对性骚扰的界定和取证非常困难,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将性骚扰涵义写入地方法规是该省立法的一大进步。

  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样的规
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不好掌握。因此,此次草案修改稿明确提出了性骚扰的上述涵义。对于这一涵义的理解,有委员表示,男性对妇女拥抱、接吻、抚摸身体,讲述看过的色情电影情节,有陌生男人向女性吹口哨、抛媚眼、长时间盯着女性身体第二性征部位看,用手机发黄段子等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愿,都属于性骚扰。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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