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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官员称被挪用社保资金不可能全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46 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 李建平) 在上海曝出挪用社保基金大案之后,浙江金华市近日再次出现巨额社保资金被挪用事件,数额高达数千万元。据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官员介绍,虽然该市被挪用的资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保基金,系当地国企改革中用于安置职工的托管资金,但仍是广义上的社保资金,由于数额巨大,依然引起了各界震惊。

  据了解,2000年前后,出于保值增值目的,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金信信托签署
过相关委托理财协议,由该局将部分资金交给金信信托理财,被挪用的社保资金总数达8500万元。去年12月30日,浙江省银监局和金华市政府分别发布公告,宣布金信信托即日起“停业整顿”,因此至今其中的6000万元尚未收回。目前,此案已由浙江省纪委牵头组成的专案小组介入进行调查,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根寿正在被要求“协助调查”。而在几个月前,原金华市常务副市长卢福禄已被浙江省纪委“双规”,卢在任期间主要分管财政、金融、劳动社保等工作。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资金性质而言,金华市涉案资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的定义是指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险种的基金。金华涉案资金属非统筹托管资金,系当地国企改制后,政府有专门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其中部分资金由企业委托给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管理,称为“托管费用”,主要用于原职工的各项社保费用缴纳,但是这笔钱最终也要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金华市社保局一位干部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当地
社会保险
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绝对是没胆子挪用的。

  记者日前致电金华市政府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干部坦言被挪用的社保资金不太可能百分之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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