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官员称被挪用社保资金不可能全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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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46 法制网 | |||||||||
法制网讯 (记者 李建平) 在上海曝出挪用社保基金大案之后,浙江金华市近日再次出现巨额社保资金被挪用事件,数额高达数千万元。据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官员介绍,虽然该市被挪用的资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保基金,系当地国企改革中用于安置职工的托管资金,但仍是广义上的社保资金,由于数额巨大,依然引起了各界震惊。 据了解,2000年前后,出于保值增值目的,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金信信托签署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资金性质而言,金华市涉案资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的定义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险种的基金。金华涉案资金属非统筹托管资金,系当地国企改制后,政府有专门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其中部分资金由企业委托给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管理,称为“托管费用”,主要用于原职工的各项社保费用缴纳,但是这笔钱最终也要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金华市社保局一位干部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当地社会保险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绝对是没胆子挪用的。 记者日前致电金华市政府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干部坦言被挪用的社保资金不太可能百分之百收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