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政协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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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52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共陕西省委日前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努力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实现新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后,陕西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十分重视,以党委的名义下发《通知》,推动全省学习活动全面展开。在广泛深入抓好学习《
《实施意见》结合陕西省实际,将中央《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具体化,就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深刻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特点和优势,调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参加政协重要协商活动,重视采纳协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推进陕西省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共同推进陕西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