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长为家庭暴力维权支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00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陈冷冷 本报记者黄继业杨清竹 本报讯 针对本报连续报道的“晋江陈埭一位外来务工父亲狠打8岁女儿”一事,晋江市长专线司法局工作人员说,这种家庭纠纷更多地需要妇联、各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们去调解、帮教,给这些烈性家长灌输更好的教育方法。
在市长专线现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说,如果父母打孩子,没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或对孩子的虐待、弃养,都不属于刑事案件。但如果纵容父母打孩子,孩子受到的伤害将无法想象;如果因此处罚父母甚至拘留,又可能面临小孩无人抚养的问题。因此,帮教父母是当务之急。 当日的市长专线,共受理10通来电,主要焦点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法规咨询。市司法局局长林峰在接掌专线时表示,家庭暴力受伤害的一方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进展 妇联主席 看望女孩 昨日上午,晋江市妇联颜主席以及教育局工作人员前往坊脚小学,看望被打的王红(化名),协调有关方面共同保护未成年人。 在坊脚小学,王红所在班班主任说,王红这个学期才转到这读书,家住哪里不是很清楚,她的父亲也没有到过学校,所以学校跟家长方面的沟通不是很到位。据该班主任说,王红的学习成绩还可以,人也比较文静。 王红告诉记者,她确实被爸爸打过,但爸爸也很疼她。 对此,颜主席说,把打小孩子作为教育孩子的方式,妇联是不提倡的,家庭暴力更应该摒弃,妇联及相关部门将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校长和班主任表示,他们将会跟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颜主席及教育局成员一行来到王红家。不巧的是,王红的父亲不在。 实录
妻子怀孕期间 丈夫不能申请离婚 陈埭李先生:因为在家乡经营库存鞋生意失败,2005年我开始出外闯荡做生意,没想到今年回来妻子怀孕了,我怀疑她红杏出墙,要跟她离婚,但她要求我给房子、给抚养费。她的要求合理吗? 林峰:李先生认为妻子不贞,所以不想答应妻子的要求。但是出于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婚姻法》规定在妻子受孕期间直到小孩哺乳6个月之前,法院不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因此李先生最好能和妻子协议离婚,或者等到小孩哺乳6个月过后再提出申请。 不给孩子抚养费 法院可强制执行 晋江市区陈小姐:我和丈夫去年离婚,孩子已经7岁了,法院判处前夫要支付小孩18岁前的抚养费3万多元。但到现在,他一分钱也没给。最近发现小孩脊椎侧歪,医生说做手术需要好几万,我哪有这么多钱?我想知道如何拿回这笔抚养费。 林峰:这种情况,法院和司法局都可以出面调解,督促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仍然没有执行,那么陈小姐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男方的财产进行拍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