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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明年可用公积金逐月还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03 中国徐州网

  申请批准后,由银行通过内部转账方式进行划转

  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减轻借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我市从明年1 月起推行公积金逐月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可委托徐州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本人住房 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直接抵还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申请对象及条件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为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借款 人及共同还款人)。据了解,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应满足五大条件:1.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一年以上;2.提 前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合计超过13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申请使用的账户中的存储金额不少于一万元 ;3.申请人信用良好;4.借款人按银行放款日期对月申请;5.借款人所在单位及个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逐月还贷方式

  采用一次委托逐月抵还贷款的方式,即借款人按银行发放贷款日期对月一次申请使用相当于12个月还款本息额的公 积金。

  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由委托承办银行采用内部转账方式,每月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其与当 月应还款额相等的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的贷款本息。

  还贷办理程序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程序简便快捷,仅需三个环节,即:初审,申请提前还款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到市公 积金中心领取《还贷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签章;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对逐月提取还贷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是否 同意的意见;银行划转,职工凭《还贷审批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划转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由银行按照委托通过内部转账方式 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进行划转。还贷注意事项

  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

提前还贷还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提前还贷申请人应按规定要求携带齐全、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是借款人夫妻双方都符合逐月提取还贷申请条件的,可同时办理申请委托手续;三是把握好提前还贷终止日期。

  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终止后,借款人应及时在原来用于还贷的账户中备足资金,继续通过受托银行正常还贷,若发生逾 期,将承担缴纳罚息责任。

  为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更方便群众办理,真正体现贷款职工的需求,市公积金中心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目前 ,市公积金中心正积极筹备,做好逐月还贷的各项准备工作。

  记者郭冰通讯员张凤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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