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扶贫办职工轮奸女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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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07 海峡都市报 | |||||||||
N据《云南信息报》 本报讯 两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对一名女孩先猥亵后强奸再挑断手脚筋。11月29日,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去年10月1日上午,云南会泽县某镇21岁的未婚女孩小芳(化名)到镇上姑妈开的话吧
小芳没有想到,她刚出门离开姑妈家,就被范某和一青年男子堵住,强行挟持到附近一山林中。他们用石块砸伤她头部,然后趁小芳无力反抗先后将她强奸。事后,范某2人还残忍地将小芳手筋、脚筋挑断,致其重伤后逃离现场。当晚范某即被抓获并交代了自己强奸小芳的经过,同时供出了另一嫌疑人、同为镇扶贫办职工的王某。 曲靖中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范某有期徒刑16年,王某有期徒刑18年,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受害人小芳4.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