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不下调律师告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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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24 辽沈晚报 | |||||||||
一直以来,油价升降始终牵动着有车一族的心。然而,油价什么时候该涨,其依据是什么,大多数车主却心中无数。11月29日上午11时许,成都一位律师状告某加油站,认为油价高了,其添加剂费用就不该收。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这是全国第一例通过司法程序要求油价下调案。 11月25日,成都律师牛建国驾车去绵阳办事,驶出城北立交桥后发现汽车油量不足
牛建国认为,此前,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但同时仍征收养路费,照此计算,实际上国内消费者承担的费用远高于国外。于是,他想到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心中的疑问。 律师列出三大起诉理由
理由一:买油时添加剂费用未明示 事后,牛建国查阅了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规定。他认为,该加油站的挂牌价并未明示5.05元/升的汽油中包含了0.05元/升的添加剂,而他的本意只是购买汽油,据此,加油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理由二:油价与国际原油价格不对称 国际原油价格在70美元/桶左右时,国内93号汽油价格市场公允价格为5.05元/升。而牛建国于11月25日在加油站处加油的当日,OPEC原油价格仅为54.98美元/桶,纽约和伦敦的原油价格也在60美元/桶左右。据此,加油站仍执行5.05元/升的价格对原告不公。 理由三:高速路上垄断性油价不公平 牛建国认为,在高速公路上缺油,由于无其他加油站可供选择,该加油站无疑具有垄断地位,因此双方订立购油协议时的地位并不平等,以至于他不得不接受加油站要求的价格。 11月29日上午11时许,牛建国向成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但对于牛建国的诉讼,该加油站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管加油,油价升降不是他们能决定的。 来源:《成都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