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将有失业险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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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43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高鹏报道 辽宁省“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范围,继养老、医疗两项保险补贴后,明年有望再添失业保险补贴。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期限,对于扶持就业、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有明确时间规定的政策,在省级权限范围内的,要尽可能延长执行时限。
这意味着目前截止到2008年的“4050”社保补贴政策,有望延长执行期限。 同时,继养老与医疗保险之后,给“4050”人员再添一项失业保险补贴的工作,也正在酝酿之中。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天津、青岛等地已经开始实行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社保补贴。其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院统筹医疗保险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辽宁省如增加失业保险补贴,会参考其他城市的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例。青岛是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计算失业保险的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