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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放学后要上"4点课"? 孩子"自愿"上家长有微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4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国成)记者日前了解到,海港区西港路小学在学生放学后别出心裁地设立“4点课”,并收取费用,引起许多学生和家长的质疑。

  近日,本报接到多名学生家长反映,西港路小学在学生放学后加开“4点课”,参加“4点课”的学生每月要交30元钱。虽说是否参加“4点课”纯属学生自愿,但部分未交钱上“4点课”的孩子一到放学时间就被老师“撵”出教室,这让孩子和家长感觉很不舒服。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西港路小学门外。等待接孩子的学生家长已经将校门堵得水泄不通,5时刚过,放学的孩子们陆续走出校园。两名刚刚走出校门的男生告诉记者,学校正常放学时间应该是下午4时,学校加开“4点课”后,他们只能5时30分放学了,由于天黑得越来越早,学校近期将“4点课”下课时间提前到5时。孩子们说,在“4点课”上,老师有时讲题,但大多数时间都是看着学生们写作业。除三四名学生没有交钱参加外,班上60多人中的大多数都交了钱参加“4点课”。

  来接孩子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学校开办“4点课”初期,她是持反对态度的,原因是“4点课”下课时正是下班高峰期,交通状况复杂,孩子太小不安全。了解到女儿班里将近70名学生,只有几名学生没参加“4点课”后,张女士便让女儿交钱报了名。但张女士还是担心:“夏天天黑晚还好说,现在下午4点半天就黑了,孩子们摸黑回家太危险。”等孩子的孙先生说,学校开设“4点课”初期,打的是“特长班”的招牌,据说有些老师还能带领学生做些简单的课外活动,而大部分老师在“4点课”上就是看孩子写作业。孙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教育局下来检查,“4点课”就停了几天,而后照旧。

  对于西港路小学安排“4点课”的做法,另一位学生家长表示赞同。这位家长说,孩子早早回家,放下书包就去玩、撒谎不写作业的事屡见不鲜。这样还不如让老师看着在学校把作业完成再回家,并且老师在场能辅导孩子的功课。

  记者随后拨通了市教育局的电话,基础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中明文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生在校的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此外,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西港路小学私自开设“4点课”,并以此向学生收费显然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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