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路灯被盗月损60万 法官:偷几只灯泡可判3年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5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今年1-10月南京路灯被盗情况严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5万元,平均每个月损失近60万元,超过了前三年经济损失的总和!仙林、新港开发区等城郊结合部,双桥门和赛虹桥立交以及机场高速、沪宁高速连接线成了“重灾区”。昨天下午,南京市市政公用局邀请市民代表、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就如何应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被盗进行研讨。法院的代表表示,今后对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照明设施者,将按照破坏电力设备罪来处罚,至少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南京天天有人偷路灯

  据南京市路灯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2005年,南京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被偷盗431起,直接经济损失424万元,今年头10个月被盗达277起,损失各种规格电缆98756米、镇流器703只、触发器677只等,几乎平均每天被盗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95万元。“城郊接合部是路灯被盗的重灾区!”

  该负责人说,河西、仙林、新港开发区、双桥门和赛虹桥立交以及机场高速、沪宁高速连接线是偷盗分子活跃的地点。“仙林今年被盗电缆20公里,损失170万,新港开发区被盗电缆10公里,损失100万,河西则高达24公里,损失超过250万。”

  “专业”作案竟穿制服

  让市政部门痛心的是,“重灾区”的照明设施都是屡次被盗,如沪宁高速连接线附近的电缆今年被盗17次,“我们接报后就去恢复设施,一共去了17次!国庆节前恢复了8公里左右的电缆,现在又被盗了!城西干道一个箱式变压器,因为所处的地点比较‘隐蔽’,5-10月间共被偷了8次。”

  “现在的盗窃者越来越‘专业’了。”记者了解到,对照明设施的盗窃已经从零散行为发展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设备,不分昼夜地偷盗,盗窃犯多数穿着工作服,戴着工作帽,还有全套的操作工具。

  “我们也想尽各种办法,改进防盗技术,但是盗窃者实在是太疯狂了。不仅利用工具撬开灯杆检修门,剪盗电缆,有的甚至用大锤夯断焊死的包箍、钢管和三角支架等。”该负责人如是说。

  “盗窃者”获刑3年“起步”

  建邺区法院的法官表示,今年9月该法院对盗窃路灯电缆线的两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被分别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六个月、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在南京还是首次,开创了严厉打击偷盗路灯设施的先河。“偷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已经从‘盗窃’转化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破坏电力设备罪是以造成实际或潜在的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后果为主要量刑标准,而不是案值,即便是盗窃几米长的正在使用中的电缆,至少要判3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10年有期徒刑。”

  “难兄”窨井盖也常受欺

  同为市政设施的窨井盖也“很受伤”。南京市市政综合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傅强指出,今年以来仅属于市政管养的窨井盖被盗达到560只,“仅我们接到的因井盖丢失导致的受伤事件就达到了50多起。”而因窨井盖缺失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也时有发生。10月28日,本报独家发布了被“张口”窨井盖夺去生命的七龄童“黑小子”,其母状告三家主管单位的案件法院已经立案。据了解,11月3日,原被告双方已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本月法院将开庭审理。

  有关专家表示,对偷盗市政设施的行为在量刑时,应将保障城市运行的公共设施与一般财物相区分,从偷盗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来予以定罪,对重大设施偷盗案件,依法从严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