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定五类公共场所应放置或发售安全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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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0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根据山东省近日通过的《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办法(草案)》,五类公共场所为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应放置或发售安全套。 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有:宾馆、饭店、招待所;歌舞厅、夜总会、酒吧、茶座;洗浴、桑拿、按摩中心;美容美发店(廊、中心);省人民政府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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