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处理扁妻结果 被台媒质疑道德标准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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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3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因“公务机要费案”被起诉,民进党“中评会”决定将吴淑珍停权一年六个月,引发外界对民进党停权、除名标准不一的质疑。 台媒报道称,民进党昔日的高道德标准,今日遇上陈水扁一家,处理态度明显有别于近年来因各种案件被起诉的其他民进党党员,而民进党“中评会”做出停权而未开除的处
据台媒报道,通观民进党近年案例,不管是“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或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富男,因案件遭起诉后,全都遭开除党籍处分。此外,民进党党员陈哲男、周礼良、方来进等人,更是在被起诉前就遭开除党籍。罗宗胜甚至仅遭声押未被起诉,就遭民进党除名。至于涉嫌“图利风波”的前“金管会”委员林忠正,则是在“中评会”开铡前自行退党。 陈水扁自己2003年兼任民进党主席时,处理高雄市议会议长贿选疑案,更是采用“被约谈就开除”的超高标准,开除多名高雄市议员党籍。(董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