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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手整治 南京今起拉开楼市“严打”大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4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等四种目前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交易中的热点问题,将受到严厉查处。前天,市房管、工商、物价三部门联合公布一项方案,自现在起至2007年9月,对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专项整治。而今天起,这项为期一年的专项检查活动正式进入了检查整治阶段。

  近年来,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出台了一些调控文件,要求坚持深化
改革和加强法冶并举、整顿规范不口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市房产部门表示,我市一直很重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文件,并认真落实。2005年“国八条”出台后,我市出台了18条贯彻措施,并由房产局牵头、开发企业联合发起了稳定住房价格的倡议,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具体的措施包括:加强销售许可的售后监管,统一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模式,全面实施“一房清”;加强机动车位的销售和权属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定期公布准确权威的市场信息,打消观望氛围,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及市民正常的投资和消费。今年5月“国六条”颁布后,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稳定住房价格,我市又相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意见》 (又称“新十条”),在倡导开发企业加强自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管。我市的这些做法,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也是通过交易秩序的整顿,纠正不规范的市场交易行为,培育市场信用体系,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从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此,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都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总的来说,这些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进一步优化,主体行为更加规范,住房价格持续稳定。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仍然有部分开发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操作行为,如现场销售进度、报价与网上公示不一致,隐瞒工程抵押事实,未公示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部分房地产介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等。

  此次“严打”,就是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整个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总共历时近一年: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相关工作等。第二阶段为实施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代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专项抽查,抽查重点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体重复投诉以及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企业。第三阶段为汇总、总结阶段。第四阶段为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此次专项整治将覆盖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等房地产市场全行业、根据三部门的“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此次整治将花大力气查处四类问题。即: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商品房预售行为不规范,违规收取定(订)金年利的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制定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行为;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借款、虚假广告、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有效遏制。

  为广泛发动社会监督,我市还将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建立并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等政务网站上公示专门针对专项整治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据悉,房管部门已经根据职责,发出楼市专项查检通知。在11月的自查自纠阶段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发现及改进自身不足,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上交了自查自纠报告。 从12月1日起,市房管局将会同江宁、浦口、六合三区房管局对我市江南八区及三区的部分在售楼盘开展为期10天的走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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