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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违"无限期"举报新违建属实奖第1举报人2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2: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大拆违”全面告捷后,群众若再发现我市出现违法建设该向哪反映?昨天召开的全市查违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我市将设立查违长期专线举报电话,市级公开受理举报电话为市长热线12345;市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分别为2651433,srw@hfsr.gov.cn。

  据了解,暂行规定还对违法建设的认定作了明确规定,对查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进行
了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为辖区内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辖区查违长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区城管执法局是直接责任主体,局长为直接责任人。这些责任人对其任期内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负无限责任。凡任期内对违法建设不制止、不处理或制止不力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转任或调任其他职务的,仍要对其原任期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负责。

  对查违工作的监督除设立市级举报电话外,各区城管执法局也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凡群众举报,必须做到件件必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并将查处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公示。凡举报一起新的违法建设经查证后属实的,由市城管执法局奖励第一举报人200元;对瞒报、拒报从而导致新的违法建设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制止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职或解聘。

  (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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