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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公示医疗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10 北京晚报

  新华社上海讯上海首次向民众公示医疗事故定性情况。据来自上海卫生行政部门的最新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定性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医疗事故40件,并有36家医疗机构因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区县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共收到医疗机构上报医疗事故报告书90件,其中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40件,有9件为一级医疗事故。

  这40件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的10件、占25%,承担主要责任的30件、占75%。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基层医疗机构发生5件,占12.5%;区县级医疗机构发生24件,占60%;市级医疗机构发生9件,占22.5%;民办医疗机构发生2件,占5%。

  上海市卫生局表示,从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和事故中,反映出当前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广大群众的需求间存在差距。疾病的漏诊误诊、手术操作不当、检查及用药不当导致病人损伤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有36家医疗机构受到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的行政处罚,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民营医疗机构23家。上海鼓楼中医门诊部、徐汇区民办瑞星医院因雇用医托、诊疗活动超范围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严重违规行为,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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