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还得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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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熊焱)本应于2005年年底停止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将继续征收。财政部日前透露,延续征收机场建设费的请示已获国务院批准。作为一项政府性基金,机场建设费将继续征收到2010年。 据《中国财经报》报道,延续征收机场建设费的请示已获国务院批准。作为一项政府性基金,机场建设费将继续征收到2010年。与此同时,继续征收旅游发展基金的请示也一
延续征收机场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在经国务院批准后,财政部正在着手做两件事:一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场建设费的管理制度,从而使机场建设费政策在支持中国民用航空未来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二是修订《旅游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将旅游发展基金全部用于政府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和补助国家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等。D051 相关数据114年收了300亿 据统计,1992年至2005年期间,我国民用机场数量由100个增至142个,而机场建设费从最初的每人收取15元,到现在的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际航班每人90元,国内支线航班每人10元。截至今年,我国民航业供收缴机场建设费累计超过300亿元。 相关数据2首都机场半年“专项收入”超10亿 按照民航总局的说法,机场建设费是专用于机场建设的。 可是,不久前首都机场股份公司发布2006年中期业绩公告称:6月30日前,首都机场在3项航空性业务之外,“还收入10.67亿元的机场建设费。根据财政部及民航总局的规定,首都机场需代表民航总局向每位离京旅客收取机场建设费,之后所有收入的50%由民航总局返回首都机场作为其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