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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孩电视台投案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高志海)今天上午,一起抢劫黑出租车司机,杀人焚尸的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3名被告人一名被判死刑,一名被判死缓,而在案件中亲手勒死司机的18岁青年小海(化名)因通过新闻媒体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我当时要是没自首,现在的命运就和第一被告一样了(指死刑)。”小海在判决后
说:“我自首是想洗脱我的罪名,自首时觉得一下子解脱了,杀人后那几个晚上我天天做噩梦。我想告诉和我一样大的人,千万别做这样的傻事。”法院认为,张运岭、张金、小海均应对被害人的死亡共同负责。鉴于张金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所以对张金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小海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4月1日,张金、张运岭预谋抢劫,并纠集刚满18岁的小海。3人骗租了一辆黑出租车。途中,张运岭用领带猛勒司机颈部,小海持电棍电击,张金持尖刀威胁,小海与张运岭共同用领带勒死了司机。3人随后焚尸。4月3日晚,小海在父母陪同下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坦述了杀人抛尸的情况,并通过该栏目向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随后抓获了张金和张运岭。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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