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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轻蔑眼光扫视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27 今晚报

  本报讯 北京消息:北京市商务局30日公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试行)》,禁止商业零售业服务人员乱发“爷”脾气,如不得有不耐烦情绪,严禁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等。(钟欣 吴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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