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 山东挂牌督办61个突出环境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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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5:49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本报讯山东省环保局与省监察厅日前联合下文,通报第三次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对26个重点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河流断面和入河排污口实行挂牌督办;对在第二次专项行动中被挂牌督办、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35个单位继续挂牌督办,为30个整改成效明显的单位摘牌。
根据第三次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山东省环保局与省监察厅决定对小清河五柳闸断面、胶南市污水处理厂、高青东方印染有限公司、桓台环科污水处理厂、孝妇河张周路桥断面、广饶县卢清沟下游断面、烟台(莱阳)巨力化肥厂、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青州市海化盛兴化工厂等26个有突出环境问题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 在第二次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挂牌督办通报下发后,多数被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通过认真整改,实现了达标排放,部分河流断面和入河排污口水质得到改善。但仍有少数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部分河流断面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依然较重。山东省环保局与省监察厅决定对青岛市天柱集团平度化肥厂、豆金河入风河口、峄山河入风河口等35个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实行挂牌督办。 山东省要求,各有关市政府及部门对涉及到的挂牌督办名单,要有专人负责,定期督办,定期检查。对停产整顿、限期治理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对超标的河流断面和入河排污口要坚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措施,尽快改善水质。对已摘牌单位要继续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