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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禁建设宾馆疗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7:58 深圳晚报

      一批法规今起实施

      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禁建设宾馆疗养院

      据新华社电12月1日起,一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行政法规正式施行。其中包括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严禁建设
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今起实施,办法规定,严查在国家级保护区内拍电影;此外,文化部新修订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鼓励发展音像连锁经营。全国连锁公司注册资本降至500万元;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律师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等9种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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