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狱中行贿刑期再加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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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7:58 深圳晚报 | |||||||||
“贪官马建国服刑如度假”追踪 贪官狱中行贿刑期再加五年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
马建国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为,马建国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应从重予以处罚。(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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