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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杂志:南通农民集中居住见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20:18 《财经》杂志

  □ 本刊记者 常红晓/文

  在江苏中部的南通市,当地正在推行的“集中居住”打乱了72岁老人仇林的生活。8月底,他所在的港闸区唐闸街道尖沟头村九组,自来水被切断。接着,照明电路被剪断。半夜,窗外竟然响起了鞭炮声。

  这一切,只是因为当地政府要在此地建设占地4000多亩的“都市产业园”,而他和邻居们拒绝在房屋拆迁协议书上签字。“每天傍晚总有三四个人坐在家门口,不出示任何文件,只说是政府派来的。村边的耕地和全村的宅基地已经收归国有,我们的房子必须拆迁,然后集中住到过渡房里。”仇林对《财经》记者说。

  据尖沟头村民反映,这些人既没有征地批准文件,也没有拆迁许可证,更不公开其所在的单位和姓名,只是让农民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然后立即拆迁。记者看到,该村农民房屋大多已被拆除,断垣残壁触目可见。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正好见到这些“陌生人”坐在农民的家门口。面对记者的询问,其中一个被村民指认为拆迁公司的人声称:“我有权不回答你的问题。”

  由于农民集中居住小区还没有最后建成,诸多已经被迫拆迁的农民只能住进当地政府的“过渡房”。这是一个封闭的大院,四周用水泥墙围起,围墙内有十几排简易的砖瓦房。

  记者看到,这些简易房住满了拆迁户,基本上是一家一大间,房内堆满了家具和杂物,看上去更像仓库。农民都气愤地称之为“集中营”。有的农民甚至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近两年。

  像仇林老人这样的遭遇,在南通市农村并非特例。随着当地“工业集中区”的强势推进,一片片平整的稻田被吞噬,一个个自然村在消失。失去了耕地和家园的农民大多搬进了“过渡房”或政府统一建设的“安置房”。

  据记者了解,这些被强制拆迁的农民,都没有得到现金补偿,拿到的只是由“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担保的“区

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的一纸拆迁补偿协议。所有的补偿费用必须等到购买农民小区安置房时才能结算。

  在南通市港闸区最早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隆兴小区,56岁农民赵美兰正坐在车库门口晒太阳。她家原住在5公里外的闸西乡建设村,当时有0.4亩宅基地、200平方米的房屋。

  两年前,赵家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使用证被收回。去年10月,赵美兰一家迁入隆兴小区,政府补偿给她的新房只有94平方米。

  隆兴小区的房屋大多是六层公寓楼。一层是车库,二层以上住人。赵美兰的公寓楼后面,又有14栋农民公寓楼已经建成,正在进行最后的

装修。“现在一家四口人,土地全被征用,宅基地也没有了。我每月170元征地保养金,还不够生活费。”赵美兰告诉《财经》记者。

  这些农民告诉记者,隆兴小区所用土地原来全是农民的耕地,并未办理农地征用手续。农民迁入小区后,不能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港闸区房管局颁发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也不能入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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