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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者有望获三险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10 北京晨报

  条件:灵活就业 年龄: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 时间:最长3至5年

  晨报讯(记者 姜葳)明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登记人员如从事修车、理发等社区服务工作,将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社保补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及中、重度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后可享受以上三险
的社保补贴。

  《办法》规定,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此外,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存档还可以享受半价优惠。

  据了解,《办法》规定灵活就业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不含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交验《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领取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者有望获三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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