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原大股东周益明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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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43 石狮日报 | |||||||||
12月1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股东、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益明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益明成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上,第一个被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掏空上市公司行为,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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