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将用新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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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1日讯今天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省城住房公积金将使用新的凭证。 新凭证主要有:支款凭证、汇(补)缴书、销户支款凭证、行内转移凭证、跨行转移凭证、合并账户凭证等六种凭证,旧的相关凭证将停止使用。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以在12月15日到12月29日之间,到缴存银行领取新凭证。
到2006年10月末,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达到6580户,缴存职工达到87.4万人,累计缴存额133.42亿元。 记 者 郝爱萍 通讯员 曲连英 徐雁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