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要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2月1日讯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日,济南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省城各建筑企业必须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为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日,济南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本企业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通知要求,直接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为本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对于参与本单位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劳务企业是否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负有直接监督责任。 通知明确表示,凡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工程发包方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农民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凡经劳动保障部门查实,存在未为本企业招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为的,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将视情节轻重在年度企业资质考核中予以减分。 记 者 常新喜 通讯员 关学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