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行贿为获“照顾” 服刑贪官被加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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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2:09 舜网-济南时报 | |||||||||
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在服刑期间,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11月30日下午被四川德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今年43岁的马建国原是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成都国贸实业公司的幕后操作者,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对其指控证据确实充分,马建国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应依法从重予以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据《华西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