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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农民工要办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2:0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日讯(记者 赵治国)今天,市建委下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明确规定直接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业企业,为本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责任单位。各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本企业招用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按规定,各建筑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对于参与本单位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劳务企业是否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负有直接监督责任。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
项目经理应当将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劳务企业及劳务作业人员进场施工的审核要件进行审核。

  据介绍,凡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工程发包方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农民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凡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查实存有未为本企业招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为的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将视情节轻重在年度企业资质考核中予以减分。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此前公布的消息,我市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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