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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经理划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2: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肖利民)同在一个小区居住的刘先生占用了王先生的车位,王先生就用车钥匙将对方的车辆划坏。11月30日,王先生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大兴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王先生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经理,他与刘先生都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郁金香舍小区业主。今年5月18日夜里11时,王经理开车行驶到自家楼下时,发现自己购买的车位上
停放着一辆黑色奥迪车。王经理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停车位。回到自己的车位后,王经理越看那辆奥迪车越生气。他随手掏出车钥匙,用力将奥迪车两侧各划了一条约2.8米长的划痕,然后将车驶离了现场。第二天早晨,刘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被人损坏,经鉴定车辆损失1.1万多元,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对小区监视器进行调取分析,最终将王经理查获。事后,王经理主动赔偿了刘先生损失1.5万元。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肖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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