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对“如烟”进行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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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4:23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就目前群众关心的“如烟”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作出回应。 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如烟”主要成分是从烟草中提取的高纯度烟碱,烟碱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早已为科学所证实。烟碱作为烟草提取物,对其应实行严格监管。
工商总局已经注意到相关的争议和反映,并请卫生、药监、安监部门对如烟产品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如烟”是烟草制品或含有有毒物质,肯定不允许在媒体上发布广告。如果其继续发布广告,将依法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