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烟”安全性问题将进行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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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4:27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就目前群众关心的“如烟”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作出回应。 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如烟”主要成分是从烟草中提取的高纯度烟碱,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烟碱(尼古丁)”“烟碱化合物和制剂”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对其应实行严格监管。
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烟”产品广告,不属于烟草广告,也不是药品、保健品广告,不需要前置审批,因此得以在媒体上发布。目前,已请卫生、药监、安监部门对“如烟”产品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如烟”是烟草制品或含有有毒物质,肯定不允许在媒体上发布广告。 安监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就“如烟”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有关问题,他们正在请示。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