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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就“如烟”问题作出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就目前群众关心的“如烟”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作出回应。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烟草专卖局在今年年初已经建议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如烟”的生产销售进行严格监管。工商总局表示,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如烟”是烟草制品或含有有毒物质,肯定不允许在媒体上发布广告
。如果其继续发布广告,将依法进行查处。安监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就“如烟”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有关问题,他们正在请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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