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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开查销赃可疑场所 范围包括出租房屋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5:39 国际在线

  市公安局昨日消息,自即日起,北京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专项行动,清查范围包括:收、销赃嫌疑人及窝点,为收、销赃人员提供场所的出租房主,违规经营旧货、收购废旧金属、典当贵重物品的市场、门店和摊位以及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等。

  公安分局打击不力将被追责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侵财类案件与市民联系最为密切,而销赃是此类案件的最终归口,因此本次专项行动以销赃渠道为突破口,与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配合,重点清理、审查二手手机、二手自行车等交易场所,以遏制侵财案件上升势头。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警方督察部门将介入问题严重和打击效果不明显地区,警方将对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倒查方式,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市民如有收赃、销赃、窝赃线索,可立即拨打110举报。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不少出租房主为收取房租,将房屋租给收、销赃人员,为其提供营业场所、库房。本次行动,此类出租房主将是打击目标之一,凡将房屋租给收、销赃人员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小时收缴黑自行车247辆

  上月29日下午,警方突袭朝阳区东风乡高庙村非法倒卖自行车集散地时,从一女摊贩处搜到一个账本,上面写有“欠XX小偷600元”等多笔与小偷的交易记录。当日下午,仅2个多小时,从该集散地,警方收缴的涉嫌被盗自行车达247辆,21名嫌疑人落网。

  据办案民警讲,上月25日,他们发现了这个半公开赃车交易市场,每天都有几十个人守在村口,等候小偷“送”车。该村各个角落,都藏有涉嫌被盗的自行车,几乎所有车都是八九成新,其中不少都是山地车、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一辆电动车在该市场的进价是200-300元,售价达500—600元;高档自行车差价也达100多元。

  很多买赃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侵财案件支队负责人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由于不少知赃买赃人员都被移送至司法机关,所以此类人员的确切数字,警方暂无统计。

  但他称,北京每年都有很多人,因知赃买赃受到罚款、拘役等处罚,甚至被判刑,“如果是初犯,只是贪图便宜,购买赃物自行车,警方一般都处以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但如果是屡次购买,受过治安处罚后仍照买不误,甚至转手倒卖牟利,就将移送司法机关”,该负责人说。

  ●法条

  知赃买赃处三年以下徒刑

  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知是赃物,仍然窝藏、转移、收购、代销,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典当业从业人员承接典当物品时,如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明知对方是嫌疑人、提供物品是赃物,却未报警,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新京报 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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