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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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5:40 深圳商报 | |||||||||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保证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下午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同时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等形式的直接民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胡锦涛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要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