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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校车没有一辆是合法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近期,省内外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本报《报废车挂“军牌”接送学生》的消息更是引起广大学生家长的忧虑,许多家长致电本报,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清理整顿,并出台办法规范管理。

  昨日下午,记者打通蒲城县苏坊镇蓝光三小值班室电话后,一位值班人员说,学校放假五天,学校领导的电话不便告知。目前,高交支队三大队正在联系蓝光三小,进一步调
查车辆来源及司机身份。

  呼声:盼政府规范校车行业

  “报废车、超载车、没有安全带、没有车险……这样的车,谁看了不为车上的孩子捏一把汗?”西安市民黄先生表示,接送学生的校车如果发生事故,不单单学校有责任,政府相关部门也难辞其咎。

  “虽然市区内中小学校的学生都是就近上学,但不乏有些学校搬到郊区,也有些学生家搬到离学校较远的地方,学生上学怎么办?我觉得除了公交、出租车外,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成立一个管理机构,专门管理运送学生的校车。”学生家长王先生称,校车加强管理后,不仅学生上学更加便捷,同时也会降低事故发生率。

  孩子在外地读书的李先生认为,校车应当像出租车一样,统一标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对校车司机应进行必要的考核,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后才能上岗。

  现状:校车管理还无法可依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道路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即上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件,然后通过工商和税务部门的批准,方可从事营业运输。西安曾有过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运送学生,他们都属于客运企业,所以不存在取得运营证的问题。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交通局了解到,现在的校车管理还无法可依,交通部门还没有向任何一家校车经营单位发放过许可证。也就是说西安市除了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旅游车等这些具有客运资质的车辆外,任何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都属于非法,无法从制度上保证乘车学生的安全。

  借鉴:外地校车管理已规范

  今年10月1日,沈阳市出台的“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中规定,负责接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的专用车辆要设置统一标识,要取得营运许可证,而且接送学生的车辆行驶时间和行驶路线应当报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办法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校车特别照顾,不仅允许借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专用车道行驶,还可以将公交站点及出租车乘坐站作为校车的停靠站。厦门市相关办法中也规定,违反校车管理规定的学校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长春、江苏、重庆等国内十多个城市也就接送学生车辆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

  “出台校车管理办法是件好事,在西安是可行的,但必须要有牵头的部门。”西安市交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由于校车的特殊性,办法的出台需由交通、交警和教育等部门共同研究制订。

  就西安市是否应该出台校车管理办法,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并规范管理。本报今起开通热线电话:029-88429049(上午8:30-11:30),敬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本报记者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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