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售货员禁用轻蔑眼光看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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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北京市商务局11月30日公布《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试行)》,禁止商业零售业服务人员乱发“爷”脾气,不得有不耐烦情绪,严禁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近几年,北京由于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引发不少纠纷。有媒体形容:其他地方售货员至多不理你,北京售货员却还要训你:“别嚷嚷!嚷什么!”北京市商务局负责人表
(东方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