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售货员禁用轻蔑眼光看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北京市商务局11月30日公布《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试行)》,禁止商业零售业服务人员乱发“爷”脾气,不得有不耐烦情绪,严禁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近几年,北京由于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引发不少纠纷。有媒体形容:其他地方售货员至多不理你,北京售货员却还要训你:“别嚷嚷!嚷什么!”北京市商务局负责人表
示,随着奥运临近,软服务的提高迫在眉睫。

  (东方今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