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卖特殊药品将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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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35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孙迈报道 昨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鞍山市委党校会议室召开了鞍山市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工作会议,市区近三百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下发了《鞍山市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六月份,将集中力量,对药品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对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
通过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全面清查药品经营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收回GSP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疫苗类等特殊药品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经营造成社会危害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规范鞍山药品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营造质量可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药品市场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