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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犯浑祸及幼女 少年强奸杀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40 长江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樊斯坦王力记者王娟)因父亲在家中与人看黄碟后又一同饮酒,使年仅4岁的女儿惨遭强奸杀害。近日,汉川人陈超被汉川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介绍,今年6月11日下午,汉川某镇村民胡丰(化名)在家与未满16周岁的陈超(化名)等人一同观看色情影碟,随后又与其在家喝酒吃饭。当晚7时左右,陈超将胡丰4岁的女儿
胡萍(化名)带出购买零食,当行至该村村民周军家后门时,陈超见其家中无人,遂将胡萍从后门抱到周军家床上,欲行不轨,胡萍见状大声哭叫,陈超遂用力掐其颈部,致其昏迷后,对其实施奸淫。因感觉胡萍发出了哼叫声,陈超又将胡萍头部浸入周军家的水缸中,后将胡萍抱至床上后逃离。经鉴定,胡萍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陈超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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