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无会日”决不开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12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新华社专电 “这几天,来办公厅报批各种会议的明显减少。一些单位的年底总结表彰会、座谈会等没有实际内容的会,我们均不受理。”12月1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近日发现,沈阳市一些党政机关严格按照3个“无会日”和“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的要求,主动将原来准备召开的会议取消。
沈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11月26日出台了《关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确定每周二、三、四为全市“无会日”,在此期间不得召开任何会议,同时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除个别会议外,未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一律不得召开全市性大会。各类工作性会议时间不准超过90分钟,并减少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陪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