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民工都要办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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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2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2月1日讯(记者尹玉涛)日前,济南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建筑业企业确保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查实未为本企业招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为的,将在年度企业资质考核中予以减分。 按照要求,省城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地为本企业招用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等。其间,直接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业企业为本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责任单
同时,各建筑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对于参与本单位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劳务企业是否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负有直接监督责任,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应当将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劳务企业及劳务作业人员进场施工的审核要件进行审核。凡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工程发包方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农民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今后,凡经劳动保障部门查实,存有未为本企业招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为的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将视情节轻重在年度企业资质考核中予以减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