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失业可领失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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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2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要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该市明确了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并可以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外来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农民工个人缴纳8%,用人单位缴纳14%,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退休待遇;用人单位还应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需承担2
■相关新闻 农民工可享受免费法律咨询 晨报讯(通讯员 沈思新 李凤友 记者 仇惠栋)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昨日在宁召开。会议要求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对外地申请人实行无差别待遇,取消以申请人住所地作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限制。对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农民工,不再审查其经济是否困难,对于农民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也应尽可能地参照处理。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在司法所、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劳务市场等场所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对农民工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